作为白癜风专家,我必须指出的第一点是:白癜风并不是传染性疾病,患有白癜风并不会对工作环境造成危害。所以,白癜风单位是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而歧视或拒绝患有白癜风的人求职的。
然而,现实中确实存在着此类歧视情况。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已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和公共单位不得歧视与拒绝患有白癜风的员工。此外,国家还新增了几个相关津贴政策,如:“各级财政承担医药费用及劳动失能津贴、激励鼓励白癜风患者实施自营创业”等。
所以,白癜风单位并不应该歧视患有白癜风者,并应一视同仁地面对所有求职者。当然,在考虑录用员工时,企业应该将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作为主要参考因素,并重视求职者的能力是否达到所需岗位的要求。
最后,作为一名白癜风专家,我建议患有白癜风的求职者积极展现自己的职业才能和能力,并也要关注自身健康,尽量避免传染性疾病。我们应该共同努力,早日消除这种歧视现象,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公正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