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白癜风可以评残。
残疾评定是指由相关部门对身体残疾程度进行评估,以便确定残疾人的福利待遇以及必要的康复服务。在我国,残疾评定标准明确规定了白癜风也属于残疾范畴之一。
白癜风是一种影响皮肤色素的疾病,主要特征是皮肤出现无色或白色的色斑。如果病情严重,其可能为局限性齐秃型、全身性齐秃型以及难治性白斑型等多种情况。这些情况下,由于皮肤色素细胞的严重损害,患者皮肤的色素会明显减少、消失,进而导致白斑扩散,并在其身体的多个部位上反复出现。因此,严重的白癜风病情不仅对患者造成了视觉和美容上的影响,还可能引起自卑、压力大等心理上的困扰,甚至对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产生威胁。
针对此种情形,根据《残疾人生活保障条例》和《卫生部关于白癜风的诊断标准和治疗准则》的规定,白癜风对于残疾程度的评估主要取决于患者受损面积及其分布,以及对身影、工作能力等的影响等因素。如果患者身体一侧或者局限部位上的皮肤受损达到一定的面积,并且对这些部位有较大的影响时,此种情况是可以申请残疾评定的。
总之,重度白癜风患者适合申请残疾评定,但其残疾程度要视患者具体情况而定。此外,我们也应该正视白癜风患者的心理问题,加强心理干预的力度,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