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是一种常见的色素失调性疾病,其以皮肤和/或其他部位的色素缺失而表现出来。根据白癜风发病的特点及其症状表现,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分类:非全身型、全身型、及混合型白癜风。此外,为了更好地指导治疗,对于白癜风的程度,我们采用了临床分期标准,分为以下五个分期。
一、非全身型白癜风
非全身型白癜风又称局部性白癜风,通常表现为白斑局限在某一部位或特定区域,如面部、颈部、手指与脚趾、关节部位等。其病程多呈稳定状态或缓慢进展型,病程进展较缓慢,且症状不会波及全身。 相比之下,非全身型白癜风患者发病率较低,常常通过激光除色、外用较高浓度激素类药物等方法进行治疗,有很好的治愈效果。
二、全身型白癜风
全身型白癜风又称为弥漫性白癜风,通常表现为全身或大部分皮肤存在不同程度的色素脱失现象。全身型白癜风患者发病率较高,多数病情属于漫长而反复的过程。由于病变范围广泛、治疗难度较大等因素,使全身型白癜风治疗常常成为临床困难疾病。
三、混合型白癜风
混合型白癜风是指同时具有全身型和非全身型两种类型表现的白癜风患者,常见于具有弥漫性白斑及局限性白斑的患者。由于其病初表现以弥漫性白斑为主,故混合型白癜风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全身性白癜风。
四、分期标准
为了更好地指导白癜风治疗,临床上通常采用商务部基金会分期标准对白癜风进行分类。该标准是基肤治疗中心根据20年临床治疗经验总结而成的分类方法。该标准总共分为5个分期,每个分期都有病理特征的不同表现。分期标准如下:
分期1——活动期
白斑边缘上皮发生明显炎症反应,周围健康皮肤水肿红斑,白斑中央不规则恶性色素,色泽不均。
分期2——进展期
白斑中央逐渐扩大成团,边缘波浪状或波纹状,越来越明显的脱色,周围肌肉可以感觉到颗粒状小细胞和异质性淋巴细胞的浸润。
分期3——平稳期
白斑病变停止扩散定位,边缘少有变化,受影响区域的新陈代谢率下降,同时数目减少。
分期4——稳定期
外在症状停留不变,仅颜色略有改善、边缘也略有变化,且逐年递归。
分期5——恢复期
白斑颜色开始恢复为正常肤色,未完全回复的部分还存在淡褐色斑痕,如果白斑还持续存在,会对周围肌肤进行小的屈曲。 通过分期标准,前三个分期主要是疾病的发展阶段,后面两个是疾病的稳定、恢复阶段。临床医师可以根据患者不同病情决定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