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患有传染病、精神障碍或其他妨害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医学检查或者治疗的,将被处以行政处罚。但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白癜风是否会被视为一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疾病”。因此,白癜风本身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由于白癜风患者常常会受到周围环境的歧视和排斥,这些情况可能涉及到“恶意诋毁、诽谤”等言行不当的行为。因此,如果白癜风患者在社交场合或者工作场所遭受到歧视、诽谤、排斥等现象,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机构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白癜风患者在法律上并不属于非法的群体,我们应该积极地呼吁社会杜绝对白癜风患者的歧视和不公,共同构建一个包容、平等的社会环境。